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尹盼盼)平江縣人民法院梅仙法庭近期受理了一起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案件,王某在工地做事時手部受傷向本院提起訴訟,要求勞務介紹人、工地管理人、業(yè)主等多位被告承擔責任,在該庭多次調解之下,各方最終達成一致,調解化解糾紛。
2022年9月,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了平江縣火力發(fā)電廠的裝修工程項目。李某向熟人徐某透露需要幾位工人進行鋪設石膏板,徐某將同村的王某等人介紹了過去,約定每天工資300元。2022年9月21日上午在塔吊吊機裝卸石膏板時,因塔吊吊機突然晃動造成王某右手食指及中指受傷,當即王某被送到醫(yī)院救治,診斷為右手食指末節(jié)部分缺損、中指挫傷,住院治療17天。王某的傷情經岳陽市漢昌司法鑒定所鑒定為十級傷殘,誤工期三個月,護理期一個月,營養(yǎng)期二個月,后期醫(yī)療費一千五百元。
受理案件后,梅仙法庭依法開庭進行了審理,審理過程中,對于李某的身份進行了調查,但李某和甲建筑公司稱李某是在甲公司進行“幫忙”,極不符合常理;而且根據當事人提交的證據,傷者王某的工資卻又是由案外人彭某支付,導致“誰是雇主”事實不清,撲朔迷離。承辦人當庭詢問王某是否追加彭某為被告,王某表示申請追加,為查清其中的雇傭關系,承辦人決定同意追加被告的申請,同時責令甲建筑公司補充相應的承包合同等證據。在追加彭某后進行了第二次開庭,按照補充的合同甲公司承認李某系其公司的管理人員,而之所以彭某支付了王某的工資僅僅是因為李某要走賬;徐某僅僅是介紹人,并未收取任何費用。至此,雇傭關系才完全明晰。
庭后甲公司表示希望進行調解,介紹人徐某表示如果調解愿意出3000元,而王某也希望能早點拿到款項,經多方溝通協商,最終各方達成一致意見,甲公司和李某共同一次性賠償王某經濟損失87000元及訴訟費1601.3元,徐某一次性賠償王某經濟損失3000元,王某自愿放棄要求彭某承擔責任??铐棶攬鲞M行兌現。
接下來,平江法院梅仙法庭將持續(xù)踐行楓橋經驗,積極推進調解工作,保持“如我在訴”的為民情懷,及時化解矛盾,著力打造楓橋式人民法庭。
責編:馬志軍
一審:許新文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